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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MA、CNAS资质认定咨询服务
来源: | 作者:jewelry-60 | 发布时间: 2022-11-03 | 84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CNAS认证的范围主要有:实验室认可(ISO 17025)、检验机构认可(ISO 17020)医学实验室认可、司法鉴定机构认可(CNAS-CL08) 检测机构。

由于与国际其它认证认可机构均采用ISO17025、 ISO17020、ISO15189等国际标准,故与国际其它认证认可机构,如美国的A2AL(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)、德国DAKKS (德国实验室认可协会)、英国UKAS (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)、澳大利亚的NATA、法国COFRAC(法国认可委员会)、印度NABL(印度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)、日本JAB(日本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)等诸多机构签订互认协议,故CNAS实验室认可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权威性。

CNAS资质认定咨询服务

CNAS认证的权威性

CNAS认证的范围主要有:实验室认可(ISO 17025)、检验机构认可(ISO 17020)医学实验室认可、司法鉴定机构认可(CNAS-CL08) 检测机构。

由于与国际其它认证认可机构均采用ISO17025、 ISO17020、ISO15189等国际标准,故与国际其它认证认可机构,如美国的A2AL(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)、德国DAKKS (德国实验室认可协会)、英国UKAS (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)、澳大利亚的NATA、法国COFRAC(法国认可委员会)、印度NABL(印度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)、日本JAB(日本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)等诸多机构签订互认协议,故CNAS实验室认可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权威性。

CNAS认证的条件
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,认可是自愿的,CNAS仅对申请人申请的认可范围,依据有关认可准则等要求,实施评审并作出认可决定。但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请认可(参照CNAS-RL01:2006):

a)申请人应对CNAS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,且进行了有效的自我评估,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可靠、齐全完整、表述准确、文字清晰。

b)申请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,其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。

c)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,且正式、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。

d)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(内审和管理评审在运行6个月以后进行。)

e)申请的技术能力满足CNAS-RL02《能力验证规则》的要求。

f)申请人具有开展申请范围内的检测/校准/鉴定活动所需的足够的资源。

g)使用的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应能满足CNAS相关要求。

h)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有相应的检测/校准/鉴定经历。

i)申请人申请的检测/校准/鉴定能力,CNAS具备开展认可的能力。

j)CNAS认可准则和要求类文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能力申请认可。

k)CNAS秘书处认为有必要满足的其他方面要求。

服务内容

· 人员培训

· 体系建立

· 体系改进

· 内部评审

· 管理评审

· 现场评审

· 跟进辅导


CNAS资质认定咨询服务

CNAS认证的权威性

CNAS认证的范围主要有:实验室认可(ISO 17025)、检验机构认可(ISO 17020)医学实验室认可、司法鉴定机构认可(CNAS-CL08) 检测机构。

由于与国际其它认证认可机构均采用ISO17025、 ISO17020、ISO15189等国际标准,故与国际其它认证认可机构,如美国的A2AL(美国实验室认可协会)、德国DAKKS (德国实验室认可协会)、英国UKAS (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)、澳大利亚的NATA、法国COFRAC(法国认可委员会)、印度NABL(印度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)、日本JAB(日本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)等诸多机构签订互认协议,故CNAS实验室认可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权威性。

CNAS认证的条件
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,认可是自愿的,CNAS仅对申请人申请的认可范围,依据有关认可准则等要求,实施评审并作出认可决定。但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请认可(参照CNAS-RL01:2006):

a)申请人应对CNAS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,且进行了有效的自我评估,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可靠、齐全完整、表述准确、文字清晰。

b)申请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,其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。

c)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,且正式、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。

d)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(内审和管理评审在运行6个月以后进行。)

e)申请的技术能力满足CNAS-RL02《能力验证规则》的要求。

f)申请人具有开展申请范围内的检测/校准/鉴定活动所需的足够的资源。

g)使用的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应能满足CNAS相关要求。

h)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有相应的检测/校准/鉴定经历。

i)申请人申请的检测/校准/鉴定能力,CNAS具备开展认可的能力。

j)CNAS认可准则和要求类文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能力申请认可。

k)CNAS秘书处认为有必要满足的其他方面要求。

服务内容

· 人员培训

· 体系建立

· 体系改进

· 内部评审

· 管理评审

· 现场评审

· 跟进辅导